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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海关最新规定
2015年09月18日 10:53:53
深圳机场海关今日召开与报关企业相关会议,最新通知如下:

1.     深圳机场全面实施无纸化报关,除特殊贸易的以外,对于高风险的报关单,报关企业不用去海关现

场递单,由海关官员直接用电脑在海关系统审核单证并作放行。

2.     所有的报关单上传的合同发票及箱单必须与申报的报关单证相一致,尤其是合同发票上都不能体现

形式合同或形式发票的字样。报关委托书必须左下角与右上角必须加盖经营单位的公章,并注明报关委

托书的有效期。

3.     所有经营单位与发货单位不是同一单位的必须要提供代理协议,加盖经营单位与发货单位的公章并

上传至海关系统,对于这种双抬头的没有提供协议的海关官员会在系统不作放行,要求我们补传代理

协议。

4.     海关要求客户提供的合同及发票上一定要有货物的成交方式。比如客户做的是FOB成交方式,而

后面的贸易条款又有含具体的运费,这样的单证海关现在是不接受的。

5.     无纸化报关中,高风险的报关单由海关系统直接派单给海关官员电脑直接审单的,对于出货比较

赶时间的报关单现在也只能是等海关在电脑作放行。若后续要提供单证及税票,海关会及时通知我们。

6.     对于出口货物中交换机(85176232),LED灯(94054090),8517所列其他通信设备零件(85177

090),其他未列明具有独立功能的电气设备及其零件(85437099.90&85439090.00)等

海关官员要严格审核其价格是否是真实的,有权要求客户提供增值税发票。

7.     近段时间海关总署加强对进出口货物的监管力度,只要是经海关查验的货物其品牌,型号,规格,材

质以及商品名称等与报关单上申报不一致的,其货值在超2万人民币的,一律送缉私处理。各位同仁请

客户在出货前务必核对好以上信息,以免因以上原因延误通关时效。


环世通国际速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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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-09月-18日